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面向高中)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6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我院2019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我院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9年学院自主招生招收高中生专业10个,计划为3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文理兼招 | 5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工程造价 | 文理兼招 | 2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科类 | 5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科类 | 5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招 | 3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财务管理(学分互认项目) | 文理兼招 | 20 |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与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学分互认项目,学费19600元/学年。 |
应用英语 | 文理兼招 | 5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 | 5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土建施工类(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 | 20 | 学考总分≥120,职业技能考核≥60,学费16500元/学年。 |
建设工程监理 | 文理兼招 | 10 | 学考总分≥150,职业技能考核≥60。 |
合计 | —— | 350 | —— |
三、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3、学考分数大于等于150分。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1、2月20日至22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条件但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按照要求向所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并在广东省高考报系统进行报名;
2、3月27至31日:自主招生接受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使用本人高考报名号及密码通过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填报志愿及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考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报考(备注:普通高中毕业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类型和本人报考条件填报1个专业志愿)
3、4月2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学校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4、4月4日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未在4月4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4月18日前:公布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
6、4月20日:组织职业技能考核;
7、4月24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8、4月30日前: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以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水电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式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考试形式
报考我院的考生仅可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志愿,请慎重考虑,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参加我校“学考+校测”考生请于3月27日-3月31日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报名,我校将依据报考学考的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分专业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校测”的考生名单并给与校测缴费确认资格,4月2日公布获“学考+校测”的考生资格名单,考生需在4月4日前完成缴费确认报考。4月2日未获本校“学考+校测”资格的考生可报其他高校或我校其他招生类型(考核方式)。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其他
(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在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录满为止。专业生源不足时将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省招生办根据实际情况将计划申请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或减少招生计划。
(四)信息发布。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水电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从化校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水电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招生热线电话:020-87993480、87993486、87993831
天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图书馆903
招生热线电话:020-38490923、38490704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dsd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