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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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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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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023 收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共分为两批:

(一)面向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计划:600人,招生专业:16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中职学校、校外教学点、企业。

(二)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30人,招生专业:1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高职学校和企业交替。

二、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三、招生专业、教学地点、学费标准

(一)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

教学点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学制(年)

教学点地址

学费(元/学年)

珠海市建设培训中心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60

3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211号珠机大厦5

 

64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60

3

6410

汕头市龙湖区锐智教育培训中心

 

 

 

行政管理

30

3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建信大厦305

 

 

 

5250

建筑工程技术

30

3

64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3

6410

财务管理

30

3

5250

茂名市博学教育辅导学校

 

 

建筑工程技术

50

3

茂名市站南路206

 

 

6410

市场营销

30

3

5250

行政管理

40

3

5250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3

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

 

 

64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0

3

6410

会计

30

3

5250

银雁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

30

3

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1号创凌通大厦16

 

 

 

5250

行政管理

40

3

5250

财务管理

30

3

5250

市场营销

40

3

5250

合计

600

 

 

 

备注:学费将根据试点学生人数结合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程度减免,具体以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学杂费等按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位考生根据各专业教学点区域结合自身实际报考。

(二)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学年)

合作企业名称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610213

3年

30

6410

广州盖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学费将根据试点学生人数结合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程度减免,具体以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学杂费等按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位考生根据各专业教学点区域结合自身实际报考。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式:各教学点将根据考生情况采取周末面授+网络授课的教学方式,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具体可向教学点咨询。

重要提示: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五、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已录取考生。

六、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材料

(一)高考报名时间:9月26日9:0010月1517:00

10月8日至15日高职扩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期间,考生不须再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考生号及报名确认,从领取报名号到报名确认、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均在网上操作完成。

①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②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③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④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等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领取报名号、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我院将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现代学徒制考生与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进行复核。考生一经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校将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如因考生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录取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名流程图

七、测试时间、测试方式、测试内容、测试地点、测试费用

(一)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二)考试方式:笔试(满分值:100分),考试免费
(三)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
(四)考试地点:笔试安排在招生简章公布的5个教学点,对于个别地市报名人数较多的将另设考点。

(五)笔试须知

(1)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的考生需要在面试当天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2)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测试总成绩的基础上每证增加10分,证书加分累计不超30分。

(3)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八、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2019年10月23日-25

2.录取原则: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值的40%,如遇同分点则一并录取。

3.拟录取公示期为1022-23日,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至完成计划为止。

九、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12月中旬,由我校统一发放。

(二)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入学时间

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十一、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25日前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926-10月15日

符合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9月26日-10月15日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10月16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1020

招生院校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1022日前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1023-25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1028

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一)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有条件的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等对试点班学生给予学费优惠。

(二)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我校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三、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从化校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水电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招生热线电话:020-87993480、87993486

天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图书馆903

招生热线电话:020-38490923、38490704

微信公众号:sdxy-zsb,我校各类录取情况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