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大类 |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 学制 培养层次 | 招生计划 | 学费 | 招生地区、科类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师范) | 四年制 本科 | 60 | 免收学费 |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只招收文科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云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
美术学(艺术市场) | 20 | 8000元/学年 | |||
绘画(油画) | 20 | 10000元/学年 | |||
绘画(国画) | 20 |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20 | 10000元/学年 | ||
环境设计 | 20 | ||||
数字媒体艺术 | 20 |
注:2018年,北京计划招生60人,其余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省考生校考合格生源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报考美术学类还要求考生无口吃。
三、招考方向及志愿填报
1.2018年美术学院按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两个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专业校考报名时须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之间选择其一,不可兼报。
2.美术学类大类中包含的专业有: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专业校考报名时选择美术学类大类进行报考,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具体方向志愿,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报“美术学类”。
3.设计学类大类中包含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专业校考报名时选择设计学类大类进行报考,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具体方向志愿,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报“设计学类”。
4.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点设置、考试时间安排以及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并且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情况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原则上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考点的考试,且在同一考点只能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报名。
(一)北京考点
1.考试时间:2018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每天考试容量有限,额满为止。考生根据自己时间安排,只能选择一天报名参加考试。
2.北京考点分为北一区和东一区两个校区,北京考生须选择东一区考点报名考试,其他地区考生须选择北一区考点报名考试。凡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9日—1月21日(报名期间每天0-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3.考试报名收费160元。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考试时间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4.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8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系统分为手机APP和电脑“网页版”。
(1)报名大致流程: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不需要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脑登陆网页版打印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直接参加考试。
(2)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但不影响填报信息和网上交费。没有照片信息不能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3)不方便使用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须按下面要求参加现场照相: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印有身份证(正面)及省统考成绩单(成绩未公布的可使用统考准考证)的复印件1份(两项材料印在同一张A4纸上)到考点现场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准考证。现场照相不接受纸质照片或电子照片。现场照相时间为1月24日9:00至15:00,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多功能厅。
(4)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照相。
5.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月24日之后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既未通过APP上传照片,也未按时参加现场照相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应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京外考点
京外考点考试时间见下表。
2018年京外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考点地点 | 考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山西 晋中* | 1月11日至1月28日14:00 网上报名 | 1月31日 | 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0351-2506580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 1月31日至2月1日 现场报名 | 2月3日 | 内蒙古艺术学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0471-4978256 |
福建 福州*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山东 青岛* | 1月31日至2月25日17:00 网上报名 2月8日至2月21日暂停报名 | 报名网址:http://www.sdzk.cn 考点安排见准考证 | |
河南 郑州* | 1月18日至1月23日 网上报名 | 1月26日 | 郑州市106中学正光路校区(郑东新校区)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36号 0371-65893873 |
湖北 武汉* | 待定 | 3月8日 | 待定 |
湖南 长沙* | 1月28日至2月25日 网上报名 | 3月1日 | 1月22日前,考生可以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校考考点相关信息 |
甘肃 兰州 | 1月5日至1月20日 网上报名 | 1月26日 | 兰州城市学院 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0931-7601082 |
1.京外各考点的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请提前咨询当地考点。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
2.带*号的考点只允许本省考生报考,具体报名考试要求请咨询各考点。
3.甘肃兰州考点只接受甘肃、新疆考生报名考试。
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山西省、福建省、湖南省以及甘肃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须在省内或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无特别规定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5.我校将在招办网站(bkzs.cnu.edu.cn)陆续更新京外考点的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
美术学类:素描(2.5小时,满分150分)、色彩(2.5小时,满分150分)
设计学类:素描(2.5小时,满分150分)、色彩(2.5小时,满分150分)
2.具体考试时间、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3.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果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4.如发现考生在多个考点参加考试的,以时间上最后一次考试的成绩和所填专业为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
2.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学院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8年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美术学类及设计学类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文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5.我校美术学院继续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只填写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美术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填报的志愿为美术学类的考生,设计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设计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志愿为设计学类的考生。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中选择其一,并填写大类下的专业志愿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录取时,学校全面考察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等情况,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的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科目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录取时,各专业考生投档到我校后的录取排序规则:
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高考成绩×0.6(其中高考成绩为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实考分,对于高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须将文化成绩折算成750分满分后再计算综合分)。
8.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
9.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说明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8年4月13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其中录取到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学生,就业政策还须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