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时间: 2010-03-23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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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是教育部2005年批准的全国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学校(教体艺厅[2005]8 号文件)。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经学校批准,定于2010年3月13日以集中测试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1、项 目: 田径
2、招生人数: 17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录取原则
被我校认定的学生,如所在省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必须测试合格。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组通过对考生的专项运动水平、专项身体素质的测试结果,结合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及学校运动队的实际需要,进行综合评定,按需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专业测试合格者,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专业测试优秀者,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予以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的,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后予以录取。
四、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中,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10-81292275)。
2、报名者应本着“诚信” 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五、报名材料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复印有效,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下载
2、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近照二张,其背面注明学生姓名、性别、项目和学校名称;
3、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4、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
5、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6、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7、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8、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3月12日测试邮寄或送交至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邮政编码:1026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体育教学部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吴爱华收
9、接受电话预约报名,报名材料可在报到时交齐。
六、测试安排
1、报到时间: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全天。
2、测试时间:2010年3月13日(星期六)上午9:30。
3、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馆 二楼办公室
4、报到时出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经我校认定资格后,办理相关测试手续。
5、测试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田径场
6、测试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七、咨询电话
张老师(体育部):010-81292218 (田径项目咨询)
吴老师(体育部):010-81292983 (田径项目咨询)
冀老师(招 办):010-81292200 (招生政策咨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招生办公室
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