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复要求,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收专业
1.服装与服饰设计
2.视觉传达设计
3.表演(服装表演)
4.播音与主持艺术
二、招生省份
1.服装与服饰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
2.表演(服装表演)招生省份:河北、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四川;
3.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
三、招考方式
1.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表演(服装表演)
2.组织校考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3.各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要求:
专业 |
省统考科类 |
考试类型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统考 |
表演(服装表演) |
按省级招办要求 |
统(联)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省级招办要求 |
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 |
四、校考要求
1.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校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五、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具体内容详见《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报考指南》和《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指导》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