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20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114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政编码为100101)
·办学性质:学校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历史: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一直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学科专业设置:目前设有24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同时还设有4个高职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北京市专业特色建设项目,2个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016年,学校获批承办商务部援助发展中国家学历学位教育项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女性领导力与社会发展)”。2017年,学校入选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学校。
·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规格符合社会需求定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一些专业的就业率达到100%,就业时专业对口率达到70%。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研究生的比率逐年递增。学生在校期间广泛参与国际、国内各类学术及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国际交流合作:学校近年来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互访,日益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政府重视妇女教育和妇女发展的重要窗口。先后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2003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2004年获得招收港澳台(侨)留学生的资格。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10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学费 |
备注 |
本科 |
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 |
4年 |
管理学学士 |
4200(元/年) |
文史理工兼招 |
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 |
4年 |
教育学学士 |
4200(元/年) |
文史理工兼招 |
|
金融学 |
4年 |
经济学学士 |
4200(元/年) |
文史理工兼招 |
|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9000(元/年) |
只招文史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10000(元/年) |
只招文史 |
三、 报名条件及申请材料
1. 报名条件: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2. 申请材料:
(1) 《中华女子学院2020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
(2) “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资料页);
(4) “学测成绩单”;
(5) “高中在学证明书”或“高中毕业证书”;
(6) “高中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
(7)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签字请使用繁体正楷);
(8)以上材料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请逐项扫描,文件命名为姓名+内容,如:张三+身份证)连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于2020年7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april_yinlu11@hotmail.com,邮件主题:学测申请+姓名。
注:凡通过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凡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与本人报考相关的“术科”作品,详细信息请查看“中华女子学院2020年台湾艺术类考生‘术科’考核要求”(见附件2)。
四、 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高中成绩、申请材料、“术科”作品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报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 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六、 收费标准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参考招生专业表,请以中华女子学院官网更新的信息为准。
(二)住宿费
四人或六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1500元/学年/人/床。
注:所有收费标准的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联系方式
中华女子学院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10-84659429,+86-10-84659428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haosheng.c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