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中华女子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语言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10-84659299,010-84659611

官方网址:http://www.cwu.edu.cn/ http://zhaosheng.cw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时间: 2019-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19 收藏


 

一、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114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政编码为100101)

·办学性质:学校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历史: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一直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学科专业设置:目前设有24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同时还设有4个高职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北京市专业特色建设项目,2个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016年,学校获批承办商务部援助发展中国家学历学位教育项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女性领导力与社会发展)”。2017年,学校入选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学校。

·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规格符合社会需求定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一些专业的就业率达到100%,就业时专业对口率达到70%。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研究生的比率逐年递增。学生在校期间广泛参与国际、国内各类学术及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国际交流合作:学校近年来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互访,日益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政府重视妇女教育和妇女发展的重要窗口。先后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2003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2004年获得招收港澳台(侨)留学生的资格。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10人,其中文史7人,理工3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层次

专业名称

学制

授予学位

学费

备注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

会计学

审计学

4

管理学学士

4200(元/年)

文史理工兼招

学前教育

应用心理学

4

教育学学士

4200(元/年)

文史理工兼招

金融学

4

经济学学士

4200(元/年)

文史理工兼招

服装与服饰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学学士

9000(元/年)

只招文史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艺术学学士

10000(元/年)

只招文史

 

三、 联招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

通过全国联招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必须按照《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要求,参加全国联招的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考生请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询全国联招的报名资格、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考试类别及科目、考试日期和各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安排及要求。

凡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与本人报考相关的“术科”作品,详细信息请查看“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华侨港澳台艺术类考生‘术科’考核要求”(见附件)。

      四、 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五、 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六、 收费标准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参考招生专业表,请以中华女子学院官网更新的信息为准。

(二)住宿费

四人或六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1500元/学年/人/床。

注:所有收费标准的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联系方式

中华女子学院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10-84659429,+86-10-84659428

邮箱:april_yinlu11@hotmail.com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haosheng.cwu.edu.cn

 

 

分数相近院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