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建筑学教育(本科、硕士)接受全国建筑学专业评估复评入校视察
11月3日至6日,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委托,以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曹跃进教授级高级建筑师为组长,华南理工大学孙一民教授、沈阳建筑大学黄勇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雷振东教授组成的评估视察小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进行了评估视察。
学校高度重视视察评估工作,党委书记缪劲翔、副校长胡应平、副校长王建稳会见了视察小组,并进行深入交流。
自评工作汇报会上,王建稳副校长向视察小组介绍了学校学科发展及教学情况,建筑与艺术学院院长张勃向视察小组做了自评总结与工作汇报,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研处、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补充说明。
按照评估视察程序,视察小组先后查看了建筑与艺术学院和建筑系的本科及研究生专业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以及校图书馆的建筑阅览室和期刊阅览室,了解了院系办学条件及教学管理等情况。参观了本科及研究生设计作业展、美术作业展、毕业设计图纸展、教师设计系列课程教案展、优秀毕业生代表展,观摩旁听了本科生各年级设计课和研究生设计专题等11门课。听取了4门专业课程的说课汇报。抽样审阅了本科生各年级建筑设计作业、设计院实习成果和毕业设计,研究生课程作业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别召开了各年级本科生、各年级研究生、毕业生代表、专业课教师代表、公共课教师代表、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7场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视察小组形成反馈意见,并召开反馈会向学校进行了反馈。反馈会后,视察小组将把视察报告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会议讨论。
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的学校,其毕业生将被授予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学位,意味着该专业教育质量获得国际认可,而且在相关国家和地区申请建筑师执业资格、参与国际建筑项目竞争或参加国外建筑师注册等方面将享有与当地毕业生同等待遇,是建筑学专业学生走向世界提供了国际统一的“通行证”。我校建筑学本科专业于2008年首次通过评估,建筑学硕士点于2014年首次通过评估。
编辑:李旭、左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