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一、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10000 |
|
2 |
环境设计 |
4 |
10000 |
|
3 |
风景园林 |
4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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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管理 |
4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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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4200 |
|
二、报名与录取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其中语文、数学A/B、英文三门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
(三) 审核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免面试)和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考生可于5月15日至19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北方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方工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编:100144)
电 话:010-88802786、88801376(传真)
本科招生网:bkzs.ncut.edu.cn
电子信箱:zsb@n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