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考生报考提示
一、2013年招生计划
2013年烟台大学计划招收本(专)科生6905人,其中本科6705人(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200人(面向山东省)。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或参照烟台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二、2013年新增专业(方向)
2013年我校新增三个本科招生专业(方向):法学(中美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类,设在法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外包方向,设在经济管理学院)、物联网工程(与浪潮集团校企合作办学,设在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三、2013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情况
2013年我校在山东省招收二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法学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 程专业,分别招生100人;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国际商务,计划招生200人。录取批次分别列在本科二批次和专科(高职)批次,此两个专业均面向山东省内招生。
法学(中美合作办学) 本科,学制:四年,培养模式为3+1,前三年在烟台大学学习,完成英语语言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第四年,赴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一年,符合条件者,可获得西俄勒冈大学刑事司法学理学学士学位、烟台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刑事司法领域区域犯罪信息分析方向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能在与犯罪作斗争的刑事司法领域发挥专业特长,有良好专业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学导论、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司法导论、司法调查学、刑事司法定量分析方法、犯罪地理信息分析战略战术、犯罪分析基础、犯罪问题分析学、犯罪分析战术等。
材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烟台大学与韩国檀国大学(Dankook University, Korea)联合举办。学生入学后,前两年在学习专业基础课的同时,进行韩国语强化学习,后两年将由檀国大学派遣教师来烟台大学采用韩国语或英语教授部分专业课。修满规定学分,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通过韩国语相关水平考试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檀国大学相关专业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可同时颁发烟台大学和檀国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国际商务专业是山东省政府于2002年批准的,由烟台大学和外方挪威CK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挪威CK大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大学。该大学下设三个分院,即管理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和远程教育学院。其管理学院的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和创新科学等专业的办学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与英国的赫瑞瓦特大学联合招收工商学院硕士。学生完成本专业学业后,有意到国外留学的学生,通过目的国所要求的相应语言考试(如雅思等),可以赴挪威、美国、英国、韩国、法国等与烟台大学签约的友好大学继续深造,攻读学士、硕士学位,学校协助办理留学手续。因国别不同,留学费用每年5~15万不等。
四、报考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我校是综合性大学,专业设置比较齐全,一般专业只要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符合国家录取政策,均可录取。部分专业特殊要求如下:
(1)外语语种要求:国防生类招生专业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外语类专业、法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男女比例要求:国防生招生计划中的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专业在山东省各招收女生2名,其余计划均为只招收男生;轮机工程、航海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不限。
五、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只有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因此希望有志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其他要求请参考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
六、按学院或按专业大类招生情况
今年我校计算机学院招生专业中,除“软件工程(对欧美软件外包方向)”外,其他专业按学院招生。学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按专业招生。
七、学生专业学习及“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情况
我校在学科建设上坚持“重视基础、强化应用、推动交叉、突出特色”;在培养模式上坚持“理工结合、文理渗透、适通优专”;在教育方式上坚持“环境育人、以美育人、发展个性”,建立健全“学分制”、“导师制”、“首席教师制”、“双专业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重修重考制”、“奖励学分制”。作为综合性大学,我校给学生提供双专业学习机会,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学习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并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毕业时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
学校2011年9月成功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在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工与制药等工科专业试办“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2012年11月学校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校在法学专业试办“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
八、奖学金设立情况
1、新生入学奖:
(1)高考成绩位于全省前十名者,免交四年学费;(2)获全国高中数、理、化、生物学、信息学竞赛前三名或高考成绩位于全省前100名者,奖励3000元;高考成绩位于全省101—300名之间者,奖励2000元。
2、学年奖学金: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全日制在校生的40%。(1)国家奖学金: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4)校长奖学金:3000元;(5)国防奖学金:10000元;(6)学校奖学金:每人一年最高金额为2000元;(7)社会奖学金:“于维纮纪念奖学金”、“张敬塘纪念奖学金”每人奖励100美元;“洪圣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5000元;“绿叶制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上海通用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另外,法学、人文、外语、机电、土木、环境、药学等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
九、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帮助措施
除奖学金外,学校还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另外学校专门设立了“洪都金奖学金”每人奖励4000元和“万光城建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等多项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学校就业工作情况
我校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全面实行“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服务的“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设教育培训部、市场研发部和信息咨询部,有专职工作人员为毕业生提供专业的就业指导和优质的服务;“中心”建有近五百平方米的室内场地,供校内人才市场和洽谈会专用,满足除季节性招聘会外日常性招聘活动的需要,多次受到毕业生和招聘单位的好评;“中心”建有就业信息查询专用机房,加强了就业指导工作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建设。2005年12月我校同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合作推出的“一站式”全国职位信息搜索引擎正式在我校就业网上开通,是山东省率先开通此项就业服务的高校。由于我校毕业生具有“基础扎实,专业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等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几年,我校学生一次就业率一直较高。2007年我校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十一、特别说明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
电子邮件:ytuzsb@ytu.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 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