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招生考核工作方案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已结束,审核结果已电话反馈考生。审核通过考生,报考专业均为法学,现将法学专业考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方式
现场综合面试。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21年7月14日 9:30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2C406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原则
凡符合学校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的,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均可参加选拔,适用的选拔标准统一。
2.择优原则
为保证考生符合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要求,现场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根据评价结果由高到低确定录取结果。
四、考核内容
本次现场综合面试采用现场演示和结构化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主要由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专业素养考核三部分构成,分别占比40%、20%、40%,满分100分。
(一)个人综合素质测评
重点考核考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以及其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内容涵盖考生对法学专业的了解程度、未来学习计划,本科阶段参加的各种学术科技比赛、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完成毕业论文、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经历,获得各类奖励情况(相关获奖证明请在面试时提供佐证材料)。该项考核以考生制作PPT自述的方式进行。该项满分40分。
(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与认识,以及考生本科在读期间的思想品德表现。面试评委对考生的品德表现和政治素质进行考核。该项满分20分。
(三)专业素养考核
专业素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法学基本原理与基本常识的掌握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英语的基础听说读写能力。面试评委对考生回答常见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理解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英语会话能力进行考核。该项满分40分。
现场综合面试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顺序根据招生办资格审查后现场抽取确定。
五、考核纪律
1.考生须按照学校相关公告内容,提前准备相关PPT等演示材料和有关项目佐证材料。
2.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考核现场验证身份,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验证的,按缺考处理。
3. 考生应完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服从相关考核安排,按顺序在候考室等候。
4.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漏考核所涉及内容,不得去其他考生交流考核题目。
5. 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参加现场考核前应出示健康码,并经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六、补充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经汇报后由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