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精神,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会计学 |
30 |
2 |
金融学 |
30 |
3 |
法学 |
30 |
4 |
西班牙语 |
20 |
合计 |
110 |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 2018年和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每名考生限1个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按照报名专业,发送至指定邮箱(会计学:gczsb1@mail.gufe.edu.cn,金融学:gczsb2@mail.gufe.edu.cn,法学:gczsb3@mail.gufe.edu.cn,西班牙语:gczsb4@mail.gufe.edu.cn),材料格式为PDF格式,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报名专业+姓名。逾期报名无效。
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一)《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
(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三)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本科成绩单扫描件(须包含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考生成绩需按以下成绩等级规定及学绩点计算公式测算,如未按要求测算,则视为无效成绩。
1.学生考核成绩等级规定绩点
五级 计分制 |
不及格 |
及格 |
中等 |
良好 |
优秀 |
|||
E |
D |
D+ |
C |
C+ |
B |
B+ |
A |
|
百分 计分制 |
0-59 |
60-64 |
65-69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100 |
成绩 绩点 |
0 |
1.0-1.4 |
1.5-1.9 |
2.0-2.4 |
2.5-2.9 |
3.0-3.4 |
3.5-3.9 |
4.0-5.0 |
2.必修课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
(五)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六)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扫描件。
(七)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八)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四、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本科阶段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低,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不另行安排考试。
(二)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优先对跨学科门类考生按照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进行排序进行录取。如招生计划未录满,再对同一学科学科、但不属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按照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进行排序进行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取完毕。
(三)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再相同,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四)我校将于8月13日之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如考生隐瞒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就读资格。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六、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七、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监督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851-88510365,0851-88510335
附件: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zhaosheng/userfiles/file/202007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