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为增加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进入国家重点大学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学生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含县级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中,我校专项计划涉及23省(除北京、天津、上海,以及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河北、湖北、重庆、吉林和江苏外),省内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有关省(区、市)审核确定。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业成绩名列前茅,乐教适教,接受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书》(点击查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点击查看)要求。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55人。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英语、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考生限报3个专业。入校后限在免费师范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能转为非师范生。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化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不限)。
免费师范生在四年就读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给予生活补助(2017年标准为600元/月);毕业后回生源省份双向选择到基础教育领域就业,工作一学期后经申请、审核合格后,可在职攻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三、专家评审及合格资格确定
1、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
(1)初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评。
(2)复评:初评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提供视频材料,专家根据视频材料进行复评。
2、入选资格考生确定规则。学校依据初评成绩占60%和复评成绩占40%形成的综合成绩、考生专业志愿、学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考生所在省份师范生需求情况等,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入选专业。
四、录取规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文科40分或理科6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依照自主招生参考控制线),即予录取。
浙江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专项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即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