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2018年"专升本"批次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我校最终公布计划为准。
三、招生及对口专业
以我校最终公布招生专业为准。
四、录取原则
1.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我校招生专业只招收对口专业考生,详情请参照招生及对口专业表。
6. 我校对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专业不对口的考生将取消专业课考试资格。
7. 我校在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后,专业课分数线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8〕10号】文件第五部分“专业考试”第五条文件精神划定。
8、专业课复试合格考生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按分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9、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信息将在我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zkb.gmc.edu.cn/index.htm)中通知公告栏向考生公布。
10、专业课成绩通过我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zkb.gmc.edu.cn/index.htm)中通知公告栏为考生开放查询系统。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组和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gmc.edu.cn
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