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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线上测试操作说明-青岛科技大学

时间: 2020-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007 收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5号)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为保证考生线上考试顺畅,现将操作流程公布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1、报名确认:学校将已报考的自荐考生报名库与我省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数据库进行资格比对校验,审核无误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2、准考证打印:审核无误后的考生可于5月19日—21日登录报名网站(bm.qust.edu.cn)打印准考证,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相关提示信息。

准考证仅用于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为防止泄露个人信息,不允许考生在镜头范围内展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1、考试APP

本次网上考试使用学生端“小艺帮”APP,请考生及时下载手机端APP(下载网址https://www.xiaoyibang.com/),APP具体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请详见附件,注册之前请详细阅读操作流程。

2、考试设备

录制时只使用一台手机即可,手机上安装“小艺帮”APP,不得使用平板电脑等其他设备,确保手机摄像头、麦克风正常使用。

3、模拟考试

考生先打开考试APP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APP,凭身份证、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进行报考信息认证,信息认证通过后申请视频考试(每个考生只可申请一个专业考试,且必须与报名时专业一致),申请考试成功后,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对考试场景进行准备调试、模拟演练视频录制及提交视频等环节,可多次模拟,以便充分掌握了解线上考试流程。

模拟时间:5月19日-5月21日

三、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

非艺术类: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10:30(考试前15分钟,8:45进入考试界面等候)

艺术类: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10:30(考试前15分钟,8:45进入考试界面等候);实际创作时间为60分钟,其余时间用于人脸认证、定格、拍摄照片、意外中断。

2、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以网上在线录制答题视频的方式进行,录制时只使用一台手机即可,手机上安装“小艺帮”APP,不得使用平板电脑等其他设备,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使用同一台手机,不允许外接设备。

非艺术类专业:在《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调整方案》公布的考试内容中共两个课程,每个课程分两个科目,共四个科目,每个科目限时10分钟(包含人脸认证、准备时间、答题时间)。每个科目有两次作答机会,四个科目作答完毕后,在每个科目中选择满意的视频上传。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题目要求进行素描考核,考生须自备8K画纸、画板、铅笔等绘画工具,视频录制结束前将作品在镜头前展示,视频录制结束后按系统提示在5分钟内将作品拍照2张并上传,然后提交视频。考生进入考试完成人脸认证等操作后开始作画时,手机摆放在考生侧后方,考试过程中保证考生和整张画纸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作品中禁止出现任何与考生相关的个人信息。艺术类测试过程中手机因意外情况死机关机,有两次因意外情况重新考试机会,每次意外中断时间在3分钟之内可以再次进入APP继续考试,考试时间不会因此延长,为保证考试顺利,请务必选择性能稳定、电量充足手机,且在考试之前将手机置于飞行模式,将其他应用关闭。

四、线上考试注意事项

1.视频开始录制时请先口述“我抽到的是第X号题”,然后再开始作答。

2.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性能稳定、可用作视频录制的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或由他人协助使用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3.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4.录像画面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5.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考试过程中始终正视屏幕,不得左顾右盼。

6.考试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背景音乐等与考试无关的声音,保持室内安静。

7.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8.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

9.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成绩评定。

10.凡有作弊者,我校将取消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作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895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