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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4-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415 收藏
2017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崂山校区: 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政编码:266061 四方校区: 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邮政编码:266042 高密校区: 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邮政编码: 26150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理科类生源,总计划数为12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理科类 化学 10
应用物理学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橡胶工程方向) 10
材料物理 10
环境科学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自动化 1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0
轻化工程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