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工程
素质工程
为了促进品学兼优的学生更好成长成才,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我院从2013年开始实施“优秀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2014级《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节选简介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的培养,素质工程班学生入党率、国家公务员考试入围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等方面成效显著,发表专业相关论文,或者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名次。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法律素质、职业素质、人文素质、身心素质等各方面有较为明显的提升。
二、具体措施
素质工程班实行导师制。结合学生阶段性、群体性及发展性心理特点,开展主题鲜明、符合时代特点和学生内心需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打造立体化、全方位的素质教育体系,全面提升素质工程班学生综合素质。
(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抓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校史校训,培养爱校情感;帮助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熟悉大学生行为准则,培育优良的行为习惯;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确立热爱政法职业,立志为政法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人生坐标。
2.抓好学生的德育教育。系统设计素质教育体系,将政治素质教育融入素质提升工程的全过程,设置相关德育课程,加强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警务化管理,引导优秀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班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形成特色,走在前列。
3.抓好学生的党员发展工作。针对优秀学生制定党员培养计划,优先发展学生党员,培养政治合格的政法职业人才。
(二)提高优秀学生培养质量
1.实施分类教学。以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优化素质工程班学生的培养方案,调整教学计划、区分教学内容,改革课程选课方式。专门针对优秀学生开设英语快慢班、公务员考试辅导班、司法考试辅导班以及各种兴趣班,充分注重优秀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充分满足学生自主发展的需要。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配备专业导师辅导,优秀学生可作为导师的助手参与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可跟随导师外出参加研讨会、培训等。部分课程采取小班授课,开设优秀学生专修室教学。
(三)培养优秀学生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1.技能提升与培训。建立和健全优秀学生的技能提升培训机制,优先选派优秀学生参加有关技能培训;根据学生的实际技能情况和现有等级,建议或提出更高一级的技能培训或输送到相关的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化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技能证书,提高就业筹码。
2.完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选拔机制。改革计算机类、英语类学科竞赛以及有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选拔、组队、过程管理与考核机制,优先保障、安排优秀学生参加有关竞赛,并积极做好竞赛指导工作。
3.优先安排、推荐参加行业实践活动。根据优秀学生所学专业及个人兴趣,优先安排、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行业企业临时性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班级管理和经费保障
(一)班级管理
1.实行导师制。由学院指定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培养导师,实现每名学生都由指定的导师三年跟踪教育辅导。每名导师辅导不超过5名学生。
2.实行学业、操行预警机制。入选学生每学期要求学业成绩优秀,操行分应在88分以上。操行分达88分为预警线,该生的辅导员负责预警提示,出现学业总分或操行分达预警线或在之下的情况,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3.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初,领导小组召开议定会议,由导师汇报上学期所重点培养学生的综合情况,提出继续培养或终止培养的建议;各系部主任可对照入选条件向领导小组提出增添或删减学生的建议。经领导小组议定素质班班级成员,确定新的重点培养学生名单。
4.实行毕业后跟踪。导师负责跟踪所指导优秀学生毕业后一年内的创业就业情况,并形成最终工作总结报告上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导师培养实绩确定、核发导师工作津贴。
(二)经费保障
1.经费额度。学院拨付专项经费对“优秀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进行资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定逐年追加。
2.资助项目。学生参加导师教学科研工作、派出游学、参加行业实践活动等所需的学费皆由学院承担。
优秀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班开班仪式
司法考试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