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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3-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32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西部新城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延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3、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4、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6、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7、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8、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9、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100%核定录取,择优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考生,学院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优先级别:普高、中职身份的考生分数相同时,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身份的考生分数相同时,按思想政治和法律法规常识、科学文化常识部分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退档: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ybvtc.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西部新城   

联系电话:0433-3251616  0433-3271616

联系人:刘丽艳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延边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