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青岛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2-83780009,0532-83780001

官方网址:http://www.qdu.edu.cn https://zs.qd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青岛大学2020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19-12-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12 收藏


各有关学院与对口职业院校:

为做好我校2020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及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19〕17号)等要求,为保证转段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段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讨论相关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整个测试过程的组织与运行管理。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各成立相应的考务小组,协助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场地及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测试工作的正常运行。

各方面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转段测试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转段工作顺利进行。

二、转段综合测试

(一)录取对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7级软件工程专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旅游管理专业、青岛幼儿师范学校2017级学前教育专业、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2017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过程考核合格,各学校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含“3+2”第二次参加转段测试的考生)

(二)测试规定:

1.考试课程范围:根据双方共同制定的本届学生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专业必修课。

2.考试课程抽取方式:在青岛大学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根据双方共同制定的本届学生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3门测试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技能课程(或以专业技能为主的课程),测试前不早于2个月向学生公布。

3.考试试题命制原则:试题命制充分体现贯通分段培养和人才选拔要求,命题范围、命题难度参照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三)录取规则:

1.成绩合格标准: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执行省教育厅规定标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总分达到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根据试题难易因素,合格标准可适当浮动,浮动比例由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转段录取规则:对过程考核合格且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由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质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公示: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四)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

学院(联系电话)

中职或高职院校

旅游管理

2月24日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0532-83780095)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小学教育

2月26日

师范学院

(0532-85956115)

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

学前教育

2月28日

师范学院

(0532-85957228)

青岛幼儿师范学校

软件工程

3月2日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0532-85953553)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月4日

应用技术学院

(0532-88908488)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过程考核、课程抽取、综合测试和招生录取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并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3137)。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青岛大学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532-83780001,83780002-09

招生信息网:     http://zs.qdu.edu.cn

五、其他

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相关信息,未尽事宜由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