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对地震灾区高考考生入学的照顾政策
时间: 2008-05-27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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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强烈地震,波及甘肃、陕西等省份。考虑到重大自然灾害对灾区考生高考的影响,为体现我校以人为本、关爱考生,同时兼顾教育公平,体现教育和谐,经我校研究决定,对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的入学照顾政策确定如下:
一、地震灾区考生考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投档线,可优先录取,并满足专业志愿。
二、取消对于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即考生不受我校2008年招生章程中关于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的限制。
三、对考入我校的灾区孤残考生免收一年学费。
四、对于2008年由灾区考入我校受灾家庭的新生,将给予一定的资助,设立地震灾区优秀学生奖学金(在高考成绩优异奖中单列一定名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对于教育部、灾区省份关于受灾高考考生的照顾政策,我校将予以认可并认真贯彻执行。
六、地震灾区的范围以国家确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