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商丘师范学院
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殷商之源、华商之都的河南省商丘市,与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和北宋时期的应天府书院一脉相承。历经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梁园、睢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20个学院,66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生源遍布全国24个省、市(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 500余人,博士422人,硕士854人,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者509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4.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近195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7个。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51项,其中国家级重点项目2项,建成各类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405个。
近年来,商丘师范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地方,放眼世界,积极探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之路,在引领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做出新贡献。先后获批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高校、河南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智慧教学示范校、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豫东片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等项目。
招生考试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报考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河南省的户籍和学籍。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二)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专业计划
我校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265人,培养农村学校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定向招收“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150人,培养农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施全科培养。计划类别均为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省来县去”招生政策。具体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分布见以下计划表。
三、报考方式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最多设12个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四、录取方式
(一)投档:“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考生须在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五、有关政策
(一)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三)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 6 年。 “学科教师”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乡村小学、教学点任教。
六、特别声明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培训中心”,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ban.sqnu.edu.cn/
招生代码:小学全科6059,学科教师6408
河南省教育厅政策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0371-65501159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工作办公室:0370-3057991、3057992
教师教育学院:0370-3111180、3111181
人文学院:0370-3126779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0370-3125271、3125272
化学化工学院:0370-3115723
生物与食品学院:0370-3113556
测绘与规划学院:0370-3112910
音乐学院:0370-3111177
2023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分布表
招生院校 |
招生计划 |
省辖市 |
设岗县(市) |
计划招生数 |
招生院校 |
招生计划 |
省辖市 |
设岗县(市) |
|
商丘师范学院 |
265 |
招生学科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 科学 |
历史学 |
地理 科学 |
音乐学 |
|
50 |
50 |
50 |
30 |
50 |
35 |
||||
开封市 |
尉氏县 |
|
|
5 |
|
|
|
||
济源示范区 |
济源示范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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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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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 |
汤阴县 |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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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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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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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县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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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 |
温县 |
|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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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 |
南乐县 |
|
5 |
|
10 |
10 |
|
||
濮阳县 |
|
2 |
2 |
2 |
2 |
3 |
|||
清丰县 |
|
2 |
2 |
|
2 |
|
|||
范县 |
|
2 |
2 |
2 |
2 |
|
|||
漯河市 |
召陵区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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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颍县 |
10 |
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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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郾城区 |
5 |
5 |
2 |
|
5 |
5 |
|||
商丘市 |
梁园区 |
2 |
2 |
2 |
2 |
2 |
4 |
||
夏邑县 |
5 |
|
|
|
|
|
|||
柘城县 |
2 |
2 |
1 |
2 |
|
|
|||
周口市 |
郸城县 |
|
|
5 |
|
|
5 |
||
西华县 |
|
4 |
4 |
|
4 |
2 |
|||
淮阳区 |
|
2 |
2 |
|
|
2 |
|||
扶沟县 |
|
2 |
2 |
|
|
2 |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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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市 |
平桥区 |
|
|
|
5 |
5 |
|
||
光山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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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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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浉河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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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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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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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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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市 |
卫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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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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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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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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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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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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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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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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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许昌市 |
禹州市 |
|
|
|
|
|
5 |
||
长葛市 |
4 |
4 |
4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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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城县 |
10 |
5 |
|
|
|
|
|||
直管县 |
邓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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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
长垣市 |
|
|
2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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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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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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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分布表
培养院校 |
招生计划 |
省辖市 |
设岗县(市、区) |
计划招生数 |
商丘师范学院 |
150 |
商丘市 |
梁园区 |
3 |
夏邑县 |
4 |
|||
虞城县 |
5 |
|||
睢县 |
4 |
|||
柘城县 |
5 |
|||
民权县 |
5 |
|||
驻马店市 |
上蔡县 |
4 |
||
汝南县 |
15 |
|||
平舆县 |
4 |
|||
确山县 |
4 |
|||
泌阳县 |
25 |
|||
遂平县 |
15 |
|||
信阳市 |
浉河区 |
7 |
||
平桥区 |
10 |
|||
罗山县 |
20 |
|||
新乡市 |
原阳县 |
10 |
||
平顶山市 |
叶县 |
10 |
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政策问答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师【2023】170号)具体要求,现就2023年我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分为几类实施?
共分五类实施:
(一)“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
为38个国家级脱贫县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
(二)“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
为设岗县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由各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
(三)“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为设岗县培养乡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施综合培养,“一专多能”,由各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四)“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为设岗县的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和培智学校培养从事特殊教育的师资,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五)“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为设岗县培养公办幼儿园师资,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二、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多少?
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共安排招生5000人。其中本科层次“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800人;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2402人;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900人;本科层次“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98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800人。
三、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招生范围?
招生区域范围及招生计划分布详见附件。
四、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报考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河南省的户籍和学籍。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二)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方式?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为1个志愿,每批次最多设12个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六、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录取方式?
一是投档。“地方优师”、“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四类本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学前教育”专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是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是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七、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政策待遇?
一是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省财政按师范生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至培养高校),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二是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三是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 6 年。“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乡村小学、教学点任教;“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域内公办幼儿园任教。
四是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通过培养高校职业能力测试后,免试认定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
八、其他问题
(一)毕业时应具备什么资格?
答: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时应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应在设岗县工作几年?
答:根据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协议地服务不少于6年。
(三)毕业后是否还要参加招教考试?
答:培养合格的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不再参加招教考试,设岗县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四)其他专业的高校优秀学生是否可以转入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
答:可以。对有志于从事教育的非公费师范生或非师范类学生,可通过个人申报、面试考核等,在培养院校招收的计划限额内按规定转为公费培养师范生,同时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怎么办?
答:地方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须提出暂缓履约申请,经培养院校同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因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照培养院校所规定的基本学制按时毕业的,经本人申请、培养院校同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缓履约,继续在校完成学业,在培养院校规定的学习期内获得毕业资格后,到协议地履约任教;超出培养院校规定的基本学制的学习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本人承担。地方公费师范生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者,延期学习仍未能取得毕业证的,按违约规定处理。设岗县可解除定向就业协议,由培养院校追回所享受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的所有费用并交纳50%违约金。
(六)在服务期内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服务期内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教师周转房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二是根据岗位,可享受“三支一扶”等优惠政策。三是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和期满后,符合条件者,支持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是加大对公费师范生专业成长的支持,在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
(七)服务年限期满后,能否申请调动?
答:可以。地方公费师范生工作服务期满6年后,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申请调动。
(八)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答: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生源地政府如不履行协议,属于生源地政府违约。其处理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行政督导解决;对拒不解决的,将追究生源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责成生源地政府履行协议。
(九)公费师范生不履行协议怎么处理?
答: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省来县去”如何理解?
答: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皆为“省来县去”。“省来县去”即为面向全省招生,考生需具有河南省的户籍和学籍,毕业后到报考并录取的设岗县就业。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50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