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 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2022〕187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及录取工作纳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相关学院具体实施。
二、招生专业
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学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最终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2022年周口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0年我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四、报名办法
采用考生在原毕业学院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6月30日(7月27日----7月30日开展补录工作)
(二)报名材料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2022年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
2.考生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电子版。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未就业证明原件1份;往届毕业生在人事档案所在地开具未就业证明原件1份。
上述材料均为JPG图片格式,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文件夹命名,打包压缩交至各学院。
(三)审核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后,各学院组织人员于7月2日前(补录7月30日前)完成报名资格集中审核,并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报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在周口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两日。
五、考核与录取办法
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面试选拔,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7月5日前完成(补录8月1日前完成)。
(一)面试办法
现场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三个方面(面试细则见附件2)。
(二)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其它相近或相似专业。拟录取名单将在周口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5日,无异议者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
(二)新生报到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复查,不属实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若因兼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一)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2022年普通高考录取专业本科生相同。
八、教育教学、毕业派遣与学生待遇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请拟报名参加2022年研究生考试的学生谨慎报考)。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学生如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教学按照学校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受与普通本科生相同的资助政策。
九、监督保障机制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方案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办法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学校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三)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本办法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2022年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附件2: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试实施细则
周口师范学院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姓 名 |
| 二寸电子照片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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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士学位毕业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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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科专业学科门类 及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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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专业学科门类 及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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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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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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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 ||
经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该生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准许本考生报名。
考生原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格请电子打印,本人手写签名,一式三份。
附件2:
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试实施细则
为确保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结合校(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试实施细则。
一、成立面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参加面试考生人数组建面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名评委、1名秘书组成。
二、面试程序
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考生面试编号。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抽签信息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生抽签后,须听从工作人员指令,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如考生私自离开候考室,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中,面试编号为考生唯一识别,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身份信息。开考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导到主考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三、面试时间及内容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专业基础素质考核不少于5分钟,具体面试内容如下。
1.政治素质(30分):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
2.专业素质(40分):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3.综合素质(30分):考察考生学习能力、科学素养、逻辑思维、推理能力、创新思维及潜在能力素质等。
四、面试评分办法
每个考生问答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问答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按照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汇总表存档备查。
五、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考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封存管理。面试封闭期间,不得与外界通电话,不得串岗。
全体考官、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六、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周口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予以公示。
七、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面试成绩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周口师范学院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