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本科大学,是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学校创办于1958年,现有东海、诗山、江南共三个校 区。学校占地1185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馆藏中外文纸本图书137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4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1.47亿多元。
学校设有5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教职工110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占71.4%。拥有 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25 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0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福建省高校重点学科和福建省新建设本科高校重点学科7个,。
2010年以来,学生在国际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等各级各类学科赛事中屡创佳绩,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500多人次。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学校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知名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学校是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2005年起成为福建省最早向菲律宾选派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的两家院校之一。
音乐与舞蹈学院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于2011年10月获国家学位办批复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音乐与舞蹈学院于2012年正式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南音专业)、 舞蹈领域研究生,下设声乐演唱、器乐(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打击乐)演奏、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合唱指挥、音乐教 育、舞蹈创编、舞蹈表演等15个专业硕士方向。目前学院有音乐学、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南音方向)、舞蹈学等本科专业和方向。
音乐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南音专业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福建省 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在中期考核中获评全省三个优秀协同中心之一;南音研究中心是福建省首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音乐与舞蹈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南音 研究生教育获批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福建省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南音教学团队获批省级教学团队;音乐与舞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福建 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省级精品课程3门。2014年音乐学、舞蹈学列入福建省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
学院目前在校研究生52人,本科生725人,教职工66人,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8人,硕导14人,副教授19人,博士、硕士30人。1人 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1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入选“福建省新 世纪高等教育优秀人才计划”,聘请国家级传承人和专业能力突出的专家作为外聘教师,学院办学水平名列福建省同类高校前茅。
师生素质较高,赴日本、韩国参加东亚文化之都交流活动,赴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港澳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音乐交流,受到了海内外各界的 赞誉。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大赛屡创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学生classic组合和西岸男孩组合参加第十二届、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获 最佳荧屏奖和最高人气组合奖。合唱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合唱节”荣获成人女声组银奖;创编的舞蹈节目多次获教育部专业赛事二等奖;表演的南音演奏《八 骏马》参加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开幕式大型多媒体音乐会演出。由福建省2011计划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出品、学院师生表演的南音新作《凤 求凰》2015年10月首演取得巨大成功,于2015年12月参加第六届福建艺术节暨第三届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优秀剧(节)目展演,在专业团体参赛的15台 剧目中,取得一等奖第一名的佳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曾观赏该作品,并给予高度评价。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学历) | 人数 | 学费(元/年) | 招生范围 | 专业考试 |
音乐学 | 四年 (本科) | 90 | 9360 | 福建60名, 湖南9名, 江苏10名, 河北2名, 山西1名, 广西2名, 浙江2名, 安徽2名, 江西1名, 河南1名。 | 1.湖南省、江苏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其他省份的考生直接采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舞蹈学 | 四年 (本科) | 30 | 9360 | 福建19名, 湖南6名, 江苏5名。 | |
音乐学 (闽台合作) | 四年 (本科) | 50 | 1800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
音乐学 (南音方向) | 四年 (本科) | 20 | 936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详见《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南音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
注: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三、校考有关事项(湖南省、江苏省)
㈠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求 |
音乐学 | 1.主项(演唱或演奏) |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 ||
3.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4.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舞蹈学 | 1.基本功展示 | |
2.技巧展示 | ||
3.舞蹈片断 |
㈡、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江苏省南京市考点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6年1月18-23日;(江苏省“2016年艺术校考网报”网址:http://www.jseea.cn/)
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2天登录系统自行打印。
考试时间:2016年1月26日;
(2)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月29-30日;
考试时间:2016年1月31日-2月1日;
㈢证书发放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qztc.good-edu.cn/。
㈣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录取有关事项
㈠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595-22919508(兼传真)
泉州南音学院联系电话:0595-22792900(兼传真)
邮箱:ywxy@qztc.edu.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院东海校区
邮编:362000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