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穆中杰教授就《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实施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访谈
4月19日,我校穆中杰教授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就《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发表了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其中一大看点。穆中杰认为,《条例》建立了全链条粮食质量管理机制,明确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入库出库检验,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收购质量安全;强化库存质量管控,规定粮食储存期间要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并明确品质保障具体要求;强化了运输过程质量管理以及收储者的销售责任。
在粮食流通管制上,穆中杰认为,信用监管是一种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在完善“政策性粮食”监管漏洞方面,穆中杰表示,对虚报粮食收储数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等诸多行为,《条例》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为规制出现损害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行为,《条例》还作出了兜底性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4月15日,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我国粮食流通现代化治理进入了法治治理新阶段。在穆中杰看来,这些规定总结了近年来国家管理政策性粮食的经验,“作为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确保粮食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
据悉,应有关部门邀请,近期穆中杰教授已经在安徽阜南、河南新郑等地就《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了多场授课培训,积极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活动。
附:相关媒体链接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促进整个粮食产业链健康发展《民主与法制时报》2021年4月20日第3版
http://e.mzyfz.com/paper/1633/index_9265_1633.html
2.澎湃网转载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28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