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咸宁学院
二、学校代码: 10927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咸宁学院是一所湖北省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于中华桂花之乡——湖北省咸宁市。北邻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交通便利,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贯穿市境。
学院现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专科教育三个办学层次。有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60个本、专科专业。
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3962人,在籍函授生4209人。现有教职工125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教授、副教授306人,获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20余人。此外,还聘有客座教授128人,外籍教师7人。校园占地面积1881亩,校舍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
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100
联系电话:校办:0715-8260538, 8338004
招办:0715-8262550, 8338003, 8262550(传真)
网 址:www.xnc.edu.cn
E-mail: zsb@xnc.edu.cn
五、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06年计划招生3870人,其中普通本科2600人、专科1270人。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等专业每学年9000元/生;小学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和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方向)5800元/生年;临床医学、药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眼视光科学等专业每学年5200元/生;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每学年4600元/生;其它专业每年4000元/生。
专科学费: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7500元/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护理专业每学年3900元/生;英语教育、语文教育和其它非师范专业每学年3450元/生,其他师范专业每学年3000元/生。
住宿费:800元——1200元/年。
收费标准待咸宁市物价局核定后按国家标准收取。
六、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英语专业先根据英语单科成绩划线,线上考生再依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专业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先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音乐和美术专业录取规则是,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折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音乐类考生的折合总分=专业成绩×80%+文化成绩×20%。美术类考生的折合总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6、小学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和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对于特长生,优先录取。
8、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贫困资助
为了帮助家庭困难而又勤奋学习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采取“奖、贷、助、补”等多种措施资助贫困生。设有学生助学基金,制订了助学贷款、奖学金、贫困补助等相关制度,并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此外学校还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其他经核实的特困生实行酌情减免学费的政策。
八、说明
1、考生进入我校依咸宁学院《学生手册》奖惩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2、未尽事宜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办法办理。
咸 宁 学 院
二ooo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