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牡丹江师范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53-6512058,0453-6511440

官方网址:http://www.mdjnu.cn/ http://zs.mdjn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020年黑龙江省一批A招生专业培养政策

时间: 2020-07-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369 收藏

为了突出卓越教师培养特色,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安排,学校对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制定如下培养政策。

培养方式

1.对于第一批次招生的学生,学校分专业设立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制定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及见习、实习、研

习等实践教学方案。

2.为实验班建设智慧教室,实施录播、互动、信息化、小班化教学。

3.为实验班安排高水平教师授课,引入高水平外籍教师、优质课程和教材等资源。

4.为实验班配备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及习字小黑板,强化从师技能训练。

5.第一批次招生的学生,优先安排到重点中学见习、实习,优先安排参加乡村顶岗实习支教,支持实验班学生海

外见习、游学及研学等活动。

学生管理

1.实验班实行固定教室、独立班级管理。

2.为实验班配备班主任,由新入职教师兼任。

3.为实验班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学生可以参与导师科研项目。

4.制作师范生成长指导手册,常态化开展综合素质“5+3”达标活动,班长、团支书组织实施与验收工作。

5.实验班学生实行独立公寓管理(公寓楼安排固定楼层或区域)。

6.学校制定资助政策,以多种学业奖学金形式返还实验班学生学费。

资助政策

凡被我校第一批次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如下资助政策。

1.校长奖学金:按照原有比例的150%评定。

2.“精英师范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一年学费。

3.专业奖学金:提高评定比例至5%。

4.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生每月工资不低于360元。

5.临时困难补助: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出现突然变故造成生活困难,学校给予学生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000-

2000元。

6.助学贷款: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每年可申请不高于8000

元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利息由学校和省财政承担。

7.实验班学生同时可以正常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申请国家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