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专业要求 |
招生范围 |
临床医学 |
20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预防医学专业 |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应届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 |
预防医学 |
20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精神医学专业 |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应届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 |
生物信息学 |
20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基础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专业 |
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2023年应届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 |
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教育招生网(
http://www.hrbmu.edu.cn/zhaosheng/)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信息表》(见附件1-2),务必于2023年7月7日17:00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ydzslq@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姓名)申请材料”。报名邮箱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申请材料如下:
1.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信息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发放者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拟毕业、学位证明);非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查询认证结果)、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截图)。
5.近半年内由具有体检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6.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学生需要填写《关于第二学士学位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确认。
7.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红底)。
四、选拔与录取
1.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2023年7月13日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采用远程复试(笔试或面试),有关复试具体安排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
3.录取: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情况,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录取资格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超过规定报到日期两周未能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与管理
1.我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管理按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具备转专业和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报考执业医师考试,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
七、体检报告项目
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8.既往病史。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rbmu.edu.cn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咨询电话:0451-86664885 86681434
哈尔滨医科大学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