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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认证

时间: 2018-05-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37 收藏

新闻网讯 日前,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公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顺利通过认证,合格有效期为5年。

教育部、卫生部于2012年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提出“2020年完成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健全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准入制度”。我校于2016年5月向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提交了临床医学专业参加认证的申请报告,并于2017年5月按照规定程序提交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通过审查自评报告后,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专家组于2017年11月26日至30日来校进行现场考查。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成立了由校长谢红星任组长,校领导郑军、张大平、张玉清、周从标任副组长的长江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医学部成立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专班,提前两年多对认证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准备认证过程中,得到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和通力配合。医学部以认证为契机,不断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医学教育内涵建设,广大师生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期,我校医学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进展得到考察专家组的认可。

按照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秘书处要求,今年10月30日之前我校需根据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的《长江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报告》提交第一次认证进展报告,以后每年提交一次。(教务处供稿)

(编辑 胡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