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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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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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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43 收藏

佳木斯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佳木斯大学
2、学校部委码:10222
3、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4、邮政编码:154007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本科
7、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旅游管理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报考英语、俄语这两个专业均须参加口语、听力测试。
(3)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若段上生源不足,可考虑降1-2段投档。
E、我校对单科成绩没有要求。
F、各省的各种照顾政策(加分)我校均承认,但在专业安排时不考虑照顾分数。
8、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54-8796220(FAX),8618158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3)EMAIL:MAGICMAN998@163.COM
(4)院校网址:http://www.jms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