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二○○六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况
学校名称:邵阳学院 学校代码:1054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邮政编码:422000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者退档。
5、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6、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7、无男女比例要求。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文体特长的考生。
9、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和我院承认联考成绩的省份除外),必须取得我院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考生的专业和文化考试所占比例的总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突出的考生。湖南省和我院承认联考成绩的省份的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测试成绩以联考成绩为准。
10、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身体缺陷,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11 、除特殊规定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
12、色弱、色盲的考生限报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的规定为准。
13、新生报到时,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身体不合格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三、其他
1、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9-5432591 传真:0739-5430133
学校网站:www.hnsyu.net 电子邮件:hn_sy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