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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 2014-05-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94 收藏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即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学校招生办请假。自报到之日算起,请假不得超过一周,并须在到校时交验所在街道或村镇的有效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户口迁移

1.根据“户口迁移自愿”原则,新生户口可迁可不迁。学校只在新生报到时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农村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就地转为城镇户口。

3、对于未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毕业时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户口直接从原籍迁至工作地。

4.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须带本人《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及“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姓名中不能有同音异字,不得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商学院。

5.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须在报到时向公安部门单独缴纳户口迁入、迁出费6元/人(由学校代收代缴)。

6.新生入学前必须在当地办理好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户口迁入时需缴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因特殊原因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须提供学生本人户籍证明。

四、新生及家长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和《学生安全承诺书》,准确填写《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于报到时交班级辅导员。

五、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我校本科学生按学分制收费。报到时,按以下标准缴纳学费和其它费用(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局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一)经常费

1.本科学费

①经济学、贸易经济、电子商务、财政学、保险学、投资学、税收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经济统计学、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4000元/年·人;

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为4800元/年·人;

③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为5000元/年·人;

④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900元/年·人;

⑤广告学、编辑出版学、新闻学专业为6000元/年·人;

⑥信息与计算科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社会工作、英语、商务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3800元/年·人;

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为8000元/年·人;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阶段学费

市场营销、会计专业16000元/年·人(录取时预交的16000元凭学费收据抵缴第一年学费)。

3.住宿费

均按1300元/年·人预存(含热水使用维护费100元/年·人),入校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实际标准收取。

(二)代收、代购费(合计:1310/人)

1.教材费1200元/年·人,按实结算。

2.新生军训服装代购费65元/人。

3.入学体检及肝功能、两对半检测费45元/人。

入学报到缴费总额:按“录取专业的学费+住宿费+代收、代购费”合计确定

六、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政府湘政发[2004]17号文件精神及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我校新生缴费一律不收现金,所有学生须通过我校委托银行按标准代扣代缴学杂费。学生须于报到前10天将应缴学杂费合计金额(请多存51元,以备支付银行异地结算手续费用)足额存入我校寄发的建行储蓄卡中,由我校委托银行按标准代扣。该建行储蓄卡可供学生每年缴费或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使用,请注意保管和保密。详情参见《使用须知》。

特别说明:无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位数不准确的学生,此次暂未统一办理建行储蓄卡。学生报到时可持任何银行银联卡刷卡缴费,学校不收现金,同时请学生入学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校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商学院支行”补办建行储蓄卡,并请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登记卡号。

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经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学校除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奖学金、专项基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户籍所在地已开办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地区的学生,不能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确因家境困难,在报到时无法一次性缴清学杂费的学生,经学校逐级审核,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手续,但学生需拟定缴费计划,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有关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请登录www.xszz.cee.edu.cn查阅。

八、学生床上用品、生活用品自备,生活费用自理。新生未经许可不得自带电脑。严禁携带“黑心棉”等劣质床上用品进入宿舍。“黑心棉”等劣质床上用品携带多种病毒,极易在学生公寓人群聚居场所传染疾病。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精神,新生入校时,学校将邀请长沙市纤维检验局对新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带入学生宿舍。为帮助学生及家长解决床上用品长途携带不便及质量辨别难等困难,学校将组织经专业纤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供货企业在新生报道现场设置销售点,提供合格产品供学生自主选购。

九、学生务必凭录取通知书到市县招生办提取本人纸质档案,报到时由学生本人交学校。

十、党员、团员必须转好组织关系。党员通过地方县、市党组织开具介绍信至我校党委组织部;团员通过基层团组织在团员证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十一、报到时交验最近正面免冠一寸黑白照片10张。

十二、新生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请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无特殊原因,学校不受理提前报到。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本科专业新生在湖南商学院北校区报到,北校区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其他专业新生在湖南商学院南校区报到,南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学校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在长沙火车站(7:00—22:00)、汽车西站(8:00—23:00)设立迎新接待站。请在长沙汽车东站、汽车南站下车的新生前往长沙火车站乘坐学校(南校区或北校区)专车来校。请在长沙火车南站(高铁站)下车的新生换乘地铁前往长沙汽车西站乘坐学校(南校区或北校区)专车来校。

到北校区报到的新生若直接来校,请在长沙火车站乘312路公交车到汽车西站下,汽车南站、汽车东站也可乘直达公交车到汽车西站下,火车南站(高铁站)可乘坐地铁或公交车到汽车西站下,再转乘918路公交车到湖南商学院(北校区)站点下。

到南校区报到的新生若直接来校,请在长沙火车站乘118路公交车到湖南商学院站(南校区)下;在长沙汽车西站可乘149、168、348路公交车到湖南商学院站(南校区)下;火车南站、汽车南站、汽车东站也可乘直达公交车(火车南站还可乘坐地铁)到汽车西站再转乘公交车到湖南商学院站(南校区)下。

电话:0731-88686693 8868669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