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教育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特殊教育专业为满足社会对特殊教育专业化人才的需求,培养具备现代特殊教育理念,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良好综合素质的特殊教育专门人才。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掌握系统的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够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有关的行政指导、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教育管理、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 主干课程
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智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听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视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教育诊断、行为矫正等。
■ 就业方向
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康复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从事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有关的行政指导、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教育管理、咨询、科研等方面工作;在残疾人事业管理机构从事与残疾人、残疾人事业有关的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