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经济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立足地方经济和金融改革与发展,依托地方金融机构,突出地方性普惠金融特色,模块化设置服务地方经济振兴和普惠金融发展的专业课程,培养面向地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岗位工作的应用型金融人才;注重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的双重培养,通过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活动夯实金融理论教学,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强化职业化养成与塑造计划、仿真金融业务实践和金融机构顶岗业务实践,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培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金融职业能力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通过翻转课堂、学科竞赛和专项实习实训等多种手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 主干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统计学、金融学、财政与税收、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会计等。
■ 就业方向
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经营与管理工作,以及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咨询、投融资及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