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考生录取原则:
1. 调档原则
学校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严格执行各省(区、市)确定的分数线。录取时,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
2. 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原则
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接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优先接收先投档的考生,再按未录满的招生计划依据投档顺序择优接收后投档的考生。
3. 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学校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学校在相关省份的招生计划,以完成招生计划为基准划定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所填报专业志愿都不能被录取,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划定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以下简称为“进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检索录取完所有进线考生后,对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划定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或专业录取时,如果有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同分比较原则(见本录取规则13)进行比较,择优录取。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5.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且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吉林省考生只需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6.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 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
8. 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舞蹈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 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原则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实行学校单独命题、单独录取,详见当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1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11. 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录取原则: 机械工程、自动化、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工程4个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2.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13.同分比较原则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及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规定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规定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艺术类:美术类各专业以及音乐学专业的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及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以及音乐学专业规定科目顺序为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语文、外语、综合、数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规定科目顺序为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综合、数学。
13. 江苏省录取要求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规定,我校对江苏省考生要求为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选测科目成绩须达到“B”及以上,专业录取时对考生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等级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等级分”再相同则依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及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规定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第二门选测科目;文科规定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历史、第二门选测科目。
“等级分”原则为:将选测科目成绩A+、A、B+、B分别对应赋分,分值为A+=4、A=3、B+=2、B=1,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赋分值相加为最终的“等级分”。
请您介绍一下学校的奖助学金政策。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秉承“保障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总体工作目标,形成了“奖、贷、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解困资助体系。其中包含奖学金、单项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请介绍一下学校的专业及学费情况:
本科专业: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波兰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自动化(自动化类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机械工程(机械类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俄语(外国语言文学类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
专科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类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贸易类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类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请介绍一下学校的特色专业:
一、学院简介
特殊教育学院是我国第一所也是亚洲第一所专门招收视障学生、听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学院,开创了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先河。现有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音乐表演、工商管理、特殊教育8个本科专业。中医学学科是学术硕士授权点,艺术设计、美术和音乐是专业硕士授权点。
针灸推拿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吉林省“十二五”特色专业,吉林省品牌专业;听障学生美术类专业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吉林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5年以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建有吉林省残疾人康复设备及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和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特殊教育研究中心。
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吉林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0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4部。
办学31年来,培养了3439名残疾大学生,育人成果显著,涌现出一大批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自强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优秀代表人物。
二、专业简介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听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造型艺术的基本规律、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进行独立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构成艺术、室内外设计、招贴设计、饰品设计、展示设计、民间艺术、包装设计、电脑平面设计软件、电脑三维设计软件等。
就业方向:面向残疾人的各级组织、机构,各类特殊学校,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宣传、服装设计及教学等工作。
(二)绘画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听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绘画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绘画的各种技法,能够从事绘画艺术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油画肖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解剖、透视、中国画(工笔、意笔)临摹、中国画(山水、花鸟、人物)写生等。
就业方向:面向残疾人的各级组织、机构,各类特殊学校和社会各界需要绘画、广告宣传的部门和单位。
(三)动画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听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影视动画专业知识及技能,熟练掌握卡通漫画创作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速写、动画基础、动画背景制作、漫画创作、电脑动画、影片分析、卡通形象设计、动作设计原画创作、短片创作等。
就业方向:面向影视动画创作、漫画设计、广告传媒、数字影像设计、游戏制作、动漫衍生产品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四)工商管理专业(我院工商管理专业为完全融合教育专业)
管理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招收具备一定听说能力的听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工商管理理论知识,能够在各级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或投资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管理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法、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质量管理、商务礼仪等。
就业方向:面向残疾人的各级组织、机构,各类特殊学校、大中型企业和社会各界需要管理人才的部门和单位。
(五)针灸推拿学专业
医学门类,本科,学制五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招收视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中医推拿医学理论、实践及其他相关知识和能力,有良好医德医风,能够从事针灸推拿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主要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基础、经络学、腧穴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学、推拿学基础、推拿学手法、推拿治疗学、小儿推拿学、保健推拿学等。
就业方向:面向残疾人的各级组织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医疗康复机构与按摩院等部门和单位。
(六)康复治疗学专业
医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招收低视力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扎实的康复治疗学基础理论、医学基本知识及其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掌握较扎实的康复治疗学技术,融康复、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中医学、康复医学。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中医传统哲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推拿手法学、经络腧穴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康复医学基础、中医针灸康复学、中医推拿康复学、临床康复学、中医养生康复、中医导引康复学、言语治疗学、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康复心理学、康复评定学、中医全息康复学、医用物理、生物力学、物理治疗技术、中医食疗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能够在医疗、预防、卫生及其它相关机构从事康复治疗、保健与评价等工作。
(七)音乐表演专业(我院音乐表演专业为完全融合教育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视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演奏、演唱艺术技能,能在学校、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音乐表演及教学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基本乐理、和声学、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即兴伴奏、民族民间音乐等。
就业方向: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工作,能在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教育教学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2019年计划招生206人,我校实行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 业学制层次计划招生对象考试科目及分值学 费
(元/年)备注
视觉传达设计四年本科54人听力障碍文化课(各科目均150分):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课(各科目均100分):素描(人物头像写生)、色彩(水粉、静物默写)。5400听障考生
可兼报
绘 画四年本科30人听力障碍
动 画四年本科30人听力障碍
工商管理四年本科6人听力障碍
(具备一定听说能力)文化课与听障美术类相同。
能力测试(各科目均100分):听写、朗读。3800只招收具备一定听说能力的听障考生,可兼报美术类各专业
针灸推拿学五年本科60人视力障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解剖学 ( 生物 )。(各科目均100分)4600低视力考生可兼报
康复治疗学四年本科20人低视力只招收低视力考生
音乐表演四年本科6人视力障碍文化课(各科目均150分):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课:基本乐理(10分)、听音(10分)、演唱或演奏(100分)。6200不可兼报其他专业
注:1.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唢呐、二胡、钢琴、手风琴和钢琴调律考生;声乐方向只招收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考生。
2.能力测试科目为听写(提供一段内容为标准普通话,文字在200字左右的语音视频,考生在10分钟之内书写出来。语音视频播放三遍,语速为160--180字/分钟)、朗读(提供一段200字左右的短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四号,考生在5分钟内朗读出来)。
四、报考条件、时间及方式
1.报考条件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年龄17周岁(2002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青年。
2. 高考报名
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19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索取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3. 报考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30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ccu.edu.cn/)中的“高等特殊教育招生”,在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及材料
(1)报考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我校采用盲文(老盲文)或汉文两种方式答卷,视障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注明采用何种方式答卷。
(2)长春大学2019年特殊教育招生考试在重庆特殊教育中心设置分考点,请报考考生务必确认选好考试地点。其中报考工商管理、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须在长春大学参加考试。
(3)考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
①个人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残疾证原件;
④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⑤体检表原件(由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当年10月以后,其中肝功、胸透或胸部CT为必须检查的项目)。
5.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6.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一经发现报名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学校对考生先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残障类型、专业报考限制等依据,以完成招生计划为基准划定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高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所填报专业志愿都不能被录取,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划定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检索录取完所有进线考生后,对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我校规定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规定科目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听写、朗读。
2. 计分办法:
(1)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的综合分为六门文化课成绩总和。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3)工商管理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能力测试总分/2
(4)音乐表演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3.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成绩排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加20分。
4.考生入学后,绘画专业的考生在入学后根据考生意愿及入学后测试成绩分方向培养。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送报到确认单至我校,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及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
七、报名网址
网 址:http://zsb.ccu.edu.cn
八、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邮 编:130022
电 话:0431-85250087 85250460
传 真:0431-85250091
网 址:http://zsb.c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