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经学校研究并经省招办同意,制定以下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办学地点:校本部(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学校特色:青海大学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目前是省部共建高校,青海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高校之一。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5310409
传 真:(0971)5310409 邮政编码:810016
E-mail:qdzsb@qhu.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qhu.edu.cn
二、201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及专业
1、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计划:30名,学制:2年,学费标准:3300元/年;
2、会计学:计划:60名,学制:2年,学费标准:3300元/年;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划:30名,学制:2年,学费标准:3300元/年;
三、报 名
1、时间及地点:4月23日至24日,青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胜利路8号)学生管理部报名。逾期概不办理。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1)、我省普通高校中,现所学专业与我校专升本所招专业相同或相相近的201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
3、报名、考试具体要求:4月17日后青海大学校园网公布。
四、体 检
由学校统一指定体检部门,考生的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考 试
专升本考务工作在青海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青海大学负责(包括:考试大纲的制定、考试命题、监考、巡视、评卷、登分、公布成绩等工作)。
六、录 取
1、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公正选拔符合培养条件的优秀学生。
2、严格执行经教育部批准下达的,青海大学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录取专业不制定男女生比例。
5、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考试成绩为主。在青海省招生委员会、中共青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办法:按考试分数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
(3)、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4)、6月2日在我校网站中公布录取结果。
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