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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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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辽河石油学校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13130945512

官方网址: http://www.lpvtc.cn/xxgk/xx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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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49 收藏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2.5万平方米(约合487.1亩);专任教师6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0.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27.3万元;图书12.1万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院构建了石油工程类、石化炼制及精细化工安全类、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制造类、应急救援类四大专业群布局,四大专业群整体协调发展,旨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紧密结合盘锦石油石化产业实际,学院学历教育将全面采取与域内企业联合培养,以服务区域产业、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宗旨,逐步建立以“专业+安全+应急”为鲜明特征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计划规模与专业影响力、师资力量、实践教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就业率相适应。

1.学院招生计划不做预留。

2.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男女生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无要求,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01

420402

油气地质勘探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02

420406

石油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03

420902

化工安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04

470203

*精细化工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05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06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07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08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09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10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1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注:“*”新专业的学费以盘锦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助学金:学院设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43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优先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的考生不予退档。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省招生办投档结果不设专业分数极差,按照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高考总分(文化课总分与政策加分总和)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择优录取;当三科总分相同时,文史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理工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27-6702333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lp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