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对象
获得西安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的2020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专业5个,招生总计划180人。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招生计划 |
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080705 |
工学 |
二年 |
60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工学 |
二年 |
3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080801 |
工学 |
二年 |
30 |
经济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206 |
管理学 |
二年 |
30 |
会计学 |
120203 |
管理学 |
二年 |
30 |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方式及录取
1.预报名
考生通过本人所在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由考生所在学院对报名资格、报名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核。
2.正式报名
完成预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所在学院通知,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交回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招生办公室。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3.选拔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在校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成绩作为依据从高到低排队,如考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相同,参考《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学校审核确定,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模式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