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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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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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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988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23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477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脱胎于1551年创建的龙州书院,筑建于1925年更名的益阳市县立龙州师范学校,起始于1949年10月1日定名的湖南省益阳师范学校。栉风沐雨近百年,学校涵育了优秀的师范文化,形成了成熟的教师培养模式。学校位于益阳市中心城区益阳大道西238号,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规划建设用地450余亩。现有办学专业16个,在校学生六千余人,设有附属学校1所,实习就业单位二百余个。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艺术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小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小组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等组成,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等省份招生。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名称、所在学院、学制、学费标准及选科要求。

学院

专业

学制(年)

学费标准

(元/年)

选科要求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3

3500

早期教育

3

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4200

基础教育学院

中文

3

3500

体育教育

3

3500

社会体育

3

4600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3

7500

舞蹈表演

3

7500

环境艺术设计

3

75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7500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

3

3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506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4600

软件技术

3

7800

集成电路技术

3

46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和体育类各招生专业,认可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在各省的投档比例设置均为1:1。

第二十一条 同分排序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考生应参加湖南省艺术统考,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湖南省体育统考,且获得湖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成绩合格。凡获得湖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官网的招生信息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⑴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⑵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⑶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⑷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⑸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

3.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为避免后续就业困难,色弱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学前教育、体育等专业;色盲的考生不建议报考美术类、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学前教育、音乐表演等专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表演类等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238号

邮政编码:41300

招生咨询电话:0737-6183777

招生咨询邮箱:yyszzsjy@yyshizhuan.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https//www.newyishi.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7-61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