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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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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656 收藏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74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院概况

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资格。

学院位于河北省园林城市---邢台威县。校园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约24万平米,规划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8000人。学院现设有汽车工程系、信息技术系、经济管理系、健康管理系、教育系、公共基础部等教学系部,首批开设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护理和学前教育五个专业。

学院以“立德树人,教育报国”为办学宗旨,牢固树立“以生为本、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强化内涵建设,构建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严谨治学、管理规范、依法治校,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根本,为生产、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1000--2000元/年。

四、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

1、取得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据总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所报专业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即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缺额专业,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无法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的,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于按“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服从则在专业组内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缺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4、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5、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6、2021年我校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7、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奖助学金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六、证书发放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9)6182828、6192828

传真:(0319)6185656

招生服务监督电话:18631992797

咨询QQ:536733189、119386135

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高新区开放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