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24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学校是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1创立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所培养石油工业技术干部的高等学府。学校学科特色鲜明,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从本科、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59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10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有7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教职工1870余人,专任教师136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680余人。有二级、三级教授40余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6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00余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人才等人才近40人;有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受聘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陕西省级人才以及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教学名师、陕西省特支计划和陕西省人文英才等人才90余人。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境)外88所高校(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菲律宾文珍俞巴学院积极共建孔子学院;与印度NIIT公司开展合作办学;与美国28所大学开展“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与美、俄、韩等国大学开展“2+2本科双学位”项目;与美、英、德等国大学开展“4+1”“4+2”硕士项目以及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与俄、美等国大学及港台地区大学开展“交流生项目”;与美、英、德、法、日等国开展寒暑期学生短期出国项目。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和“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通过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累计培养来自93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9000余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2024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2.2024年拟招生计划为10人。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请考生于2024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
①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表;
②《台湾地区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③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扫描件;
④考生诚信承诺书;
⑤学测成绩单;
⑥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并授权学校查验学测成绩等信息;
⑦提供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一张(JPG格式、纯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
⑧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扫描件;
⑨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非必需)。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②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③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在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根据个人意愿选择6个专业作为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六、招生录取
学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依据申请考生“学测成绩”、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择优录取,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身体检查
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参考《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入学后,接受入学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制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八、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各专业学费详见附件。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九、其他
1.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2.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西安石油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对台湾地区学生进行管理。
5.本简章内容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十、联系方式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9-88382310;+86-29-81469808
西安石油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29-88382260
校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学校网址:http://www.xsy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b.xsyu.edu.cn/
电子邮箱:zhshban@xsy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