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4-8329105

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 http://www.gztcme.cn/zszt/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11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3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学院简介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传承红色“三线”军工精神,立德树人,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操作技能培养放在首位,致力培养“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人才质量优”的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桥城”美誉的都匀市内,总占地592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可容纳学生8000人。学院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实训设施总价值高达1.3亿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参加2021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八条  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九条  无加试要求。

第十条  参加普通高考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第十三条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录取考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学    费:3500元/年/生。

住 宿 费:4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1000元/年/生。

书    费:500元/年/生(根据实际用书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生,二档3000元/年/生,三档2500元/年/生。

(4)我省建档立卡户子女可以申请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可享受免学费3500元/年,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5)当年考入我院后应征入伍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

(6)学院为贫困新生专设“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7)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并设学院奖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4-8329105

学校邮编:558000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