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3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学院简介: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传承“三线”精神,弘扬军工文化,注重培养职业素养能力,以社会需求和服务地方经济为导向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及改革,重视教学质量的提升,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行优”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桥城”美誉的都匀市内,总占地592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可容纳学生8000人。学院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实训设施总价值1.46亿元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专业目录
序号 | 所属系部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1 | 机械工程系 | 数控技术 | 460103 | 3年 |
2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3年 | |
3 | 电气工程系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3年 |
4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510302 | 3年 |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3年 | |
6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3年 | |
7 | 信息工程系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3年 |
8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3年 | |
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3年 | |
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3年 | |
11 | 车辆工程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3年 |
1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3年 | |
13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3年 | |
14 | 交通运营管理 | 500209 | 3年 | |
15 | 管理工程系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3年 |
16 | 旅游管理 | 540101 | 3年 | |
17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3年 | |
18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3年 |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参加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表)不低于4.8(女生允许戴隐形眼镜)。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参加2022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条 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一条 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参加普通高考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第十五条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录取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人,6人间1000元/年·人。
(三)预收书费:500元/年·人。
学院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扶贫资助。
第十八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助学金情况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年评一次,资助人数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受助学生每年2000—4000元,一般分2—3档。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章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4-8329105
联系人:尹老师:13765788681 胡老师:15286265125
学校邮编:5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