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川招考委﹝2020﹞5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简介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由南充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四川、重庆、云南、甘肃、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陕西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四大古城之一、国家5A级旅游景区——阆中。学院于2020年秋季首批招生,有在校学生2000余人,设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艺术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6个专业共计16个专业方向。
三、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
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报考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
考试地点: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1.考试形式: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仪容仪表、沟通与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思维思辨能力、专业意愿趋向等)三方面,满分350分。
八、成绩及拟录取查询
2020年12月5日8:00-12月10日12:00登录学院官网查询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九、录取规则
1.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2.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录满为止。如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可以调剂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且填报专业未有空余计划,则作退档处理。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或网上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河东大道107号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弹性学制,采用网络课程、集中面授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毕业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学分。
十二、收费标准
我校按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学费标准,住宿费、代管费等另行通知。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河东大道107号
(三)咨询电话:0817-6790588、6632166、6636388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7-6632388
(五)学校网址:www.ncvcc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