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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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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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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0-07-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058 收藏

9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

西安科技大学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独立的西安矿业学院,是当时隶属原煤炭工业部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

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转陕西省。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04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7年,学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中,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A类,成为陕西省属高校中唯一的A类工程学科。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的安排,我校2020年开展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2020年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2018届、2019届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理工文科兼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二、2020年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及咨询方式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所在学院

学制

咨询方式

安全工程

082901

安全学院

2年

王老师029-85583197

采矿工程

081501

能源学院

2年

郭老师029-85583143

自动化

080801

电控学院

2年

张老师、刘老师029-85587189

软件工程

080902

计算机学院

2年

王老师029-85583173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通信学院

2年

苗老师029-85583165

通信工程

080703

2年

地理信息科学

070504

测绘学院

2年

张老师029-85583176

电子商务

120801

管理学院

2年

李老师029-85587517

029-85583906

工程管理

120103

2年

会计学

120203K

2年

物流管理

120601

2年

注:总计划为240人;全日制学习;学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年,会计学、电子商务专业3500元/年。

三、报名方式与录取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8:00至8月7日18:00

报名地址: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2.报名所需资料

1.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打印,在“申请人承诺”栏签字,“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栏由考生本科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上传证明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未获取无需上传)、其他学术、竞赛获奖证书(未获取无需上传)。

按照附件证明材料模板扫描成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

(三)考核及录取方式

1.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复试。

2.复试。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英语,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英语:8:00--10:00,高等数学:10:30:--12:00)。

笔试合格者,各专业按计划数的1.5倍确定面试名额(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3.公示。笔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培养及管理

1.报到。报到时间及入学须知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2 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2.体检。新生入校后接受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档案转接。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入学报到时按照学校档案转接有关要求将档案转至西安科技大学。

4.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监督机制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并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由西安科技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西安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报名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所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学院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4.本方案内容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见上文招生计划表

2.招生网址:zs.xust.edu.cn

报名地址:http://joinus.xust.edu.cn/f/PaNdxF

西安科技大学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