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650-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约合1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2.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0.6平方米,生师比2.5%。
专任教师14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7%。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7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4万元。图书8.5万册,生均图书223.7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语种不限。
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方向为声乐演唱(美声、民声、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和民族器乐(古筝);舞蹈表演专业招收方向为中国古典舞和中国民间舞。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根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省招考委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年(以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申请一次,一等每生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2750元。
(2)国家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8000 元。
(3)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办法与国家奖学金相同。
(4)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5000 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每学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 元(学费+住宿费)。
(6)学费减免孤儿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和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所有专业批次设置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执行省里统一投档原则,即文化课成绩上线,按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执行省里统一投档原则,即文化课成绩上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执行省里统一投档原则,即文化课成绩上线,按“专门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5.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81270182、81270181 网址:www.lnnc.l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