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3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录取原则,切实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完成招生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高向辉、孟宪彬
副组长: 朴明莹
成员:陈斌、常歆、李海琼、高娜、范广兴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招生整体工作;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计划和方案;审定上报文件;接待考生、家长咨询;批准发布重要信息;核准公布招生录取信息。
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组、监察与信访组、咨询服务接待组、录取工作协调组、服务工作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小组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招生录取工作组
组长:陈斌
成员:学生处招生办工作人员
职责:
1.协调录取现场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录取情况,提出解决录取中有关问题的初步方案;审核录取和退档考生名单。
2.负责录取期间同省招考办的联络,核对招生计划;审阅考生档案,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安排考生专业。
3.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与各学院沟通,统筹协调专业计划调配。
4.负责起草有关录取工作报告,填写追加或调整计划的表格;整理录取文件、信函和传真等;统计考生志愿和录取分数情况。
5.导出新生名单,管理、打印并邮寄录取通知书;缴纳录取费,收回和整理所有新生录取名册。
6.在我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录取结果信息。
(二)监察与信访组
组长:高娜
成员:纪委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依据相关规定检查监督录取全过程,受理考生举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举报电话:024-86850081
(三)咨询服务接待组
组长:陈斌
成员:学生处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处理考生来函(包括传真),分类登记并及时回复;
2.接受考生电话和现场咨询,及时解答考生及家长的提问;
3.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接待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4.在录取结束后,确认考生就读意向。
咨询电话:024-23819062,86851750
(四)录取工作协调组
组长:常歆
成员:党政办、财务处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录取期间各个部门的工作协调事宜;负责招生录取期间费用保障及审定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银行办理学生缴纳学杂费业务。
(五)服务工作保障组
组长:范广兴
成员:服务保障处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 负责招生录取办公场所后勤保障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海琼
成员: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在学校门户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招生录取的最新信息和新生录取信息。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