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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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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时间: 2023-01-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60 收藏

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成绩标级要求

总计划10人(不分专业),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征集志愿。招生专业及成绩标级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成绩要求

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经济与金融、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民族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学前教育、英语、日语、翻译、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泰语、越南语、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历史学、编辑出版学、秘书学

语文、数学A/B、英文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同时社会或自然任意一科成绩也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生物技术、药物分析、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数学A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同时自然成绩也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成绩达到前述各专业所要求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首轮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征集志愿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5月31日。

(三)申请方式

1.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登录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z/tw/。

2.考生须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资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它能够体现申请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业成果、获奖情况、证书或自述等。

3.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学校审核确认面试名单

成立专家组于2023年4月22日前对首轮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同时,学校将在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jyc.ynni.edu.cn)上公布面试名单,并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申请人。

(二)面试考核

1.首轮面试时间:2023年4月28日

2.面试形式:远程视频面试

3.具体面试要求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而定,于面试前与申请人沟通确定。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

(三)考核结果通知

1.首轮考核。考核结果于2023年5月14日前在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2.征集志愿。学校于5月20日前完成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四、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以及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录取情况并在线确认录取结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与资格复查

(一)确认录取的考生,学校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它

(一)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二)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四)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由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台湾免试生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871-65911114。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雨花校区格致楼A区903办公室

邮编:650504

电话:0871-67456831(兼传真)

网址:http://zsjyc.ynni.edu.cn

邮箱:ymuzsb@foxmail.com

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