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四川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全称及招生代码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793)
二、办学性质
民办高校
三、学制
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基本学制3年。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五、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六、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29日
2、考试地点: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共计350分,其中笔试成绩150分,面试成绩200分。
2、考试内容:
根据我校开设专业,分类进行考试。
笔试:所有专业的笔试内容相同,主要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写作等。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社交礼仪、职业倾向、行业认知、社会适应能力和团队意识等基本职业素养。
七、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5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八、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排序,按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遇考试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分数优先规则排序。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免试录取到相同或相近专业,所有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12:00前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査,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完成新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等方面工作,按要求将新生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
(四)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我校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学习形式
实行独立编班教学,创新教学组织形式,育训结合、工学交替、在岗培养,统筹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依据课程类型及招生规模,采取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中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学校学习和教学点学习、社区学习、企业学习相结合,根据学生需求“送教进社区”、“送教入企业”,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实践教学、实训等。
(二)教学总学时
教学总课时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专业标准,不减少专业规定学时,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
十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专业就读地址均在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校本部。
十二、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学历注册和管理,加强和学生的沟通联系,关注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情况,及时提示和预警。
十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我校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录取等)。
(四)严格阳光高考,依法依规招生。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学院设立监督申诉电话,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区西南大道3号
(三)咨询电话:0817-8055559、曾老师:17781111686
(四)纪检监察电话:0817-8055556
(五)院校网址:www.n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