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年制大专招生简章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五年制大专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五年制大专招生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五年制大专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五年制大专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75年,校园坐落于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学校设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共9个专业,有三年制大专、两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个学制。学校秉承“爱和责任”的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幼儿园教师等各类人才3万余名。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3.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4.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
5.邮编:7500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学生(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旨在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能适应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师德、宽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理论,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幼儿保育与教育能力、教学反思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
主要课程: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教师口语、音乐、美术、舞蹈、幼儿文学等课程。
职业面向:面向幼教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学前班)、儿童活动中心、儿童教育与培训机构、少年宫、社区幼教机构等与儿童服务和管理相关的教育机构从事幼儿保教、行政管理及研究工作。
就业岗位:幼儿园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托儿所管理员、 早期教育顾问等。
职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育婴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营养师资格证书。
第四章 报名及录取
一、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
学费(元/年) |
住宿费(元/年) |
前三年专业名称:幼儿保育 后两年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
200(其中教育扶贫专项计划10人) |
5年 |
前三年:免学费 后两年:宁夏户籍:420元 非宁夏户籍:4620元 |
1200元 (4人间) 800元 (6人间) |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八条 招生对象: 2024届初中应届毕业生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具有宁夏学籍并且参加了宁夏2024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3.身体条件:(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及方法
以宁夏教育厅通知的报名时间为准,根据“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要求的方法进行报名。
2.志愿填报:我校只在第一志愿填报了“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在志愿填报开放时间内,考生登录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专业选择:“幼儿保育”,第二专业不要选择(我校五年制大专只招收幼儿保育一个专业,前三年专业名称为幼儿保育,后两年专业名称为学前教育)。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条件:
(1)普通招生: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按照我校普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从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其中男生中考成绩照顾30分。
(2)教育扶贫专项计划招生:所有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专项计划考生在录取当天先参加网络视频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录取范围。届时,我校将通过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知考生准备测试,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2.职业适应性测试项目及内容:语言表达(回答问题)、音乐(演唱歌曲)、舞蹈(自选舞蹈片段)、美术(命题简笔画)。
3.携带材料:职业适应性测试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必须提前办理好正式身份证);
(2)2024年中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二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职业适应性测试地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时间:具体到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会通过招生平台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填写的手机上。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会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 、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第十三条: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
1.语言表达评分标准 (50分)
要求:现场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以内。
2.音乐评分标准 (50分)
要求:考生自备一首歌曲演唱,风格不限,清唱或伴奏均可,需要伴奏的考生自己准备伴奏设备(手机、乐器),时间5分钟以内。
3.舞蹈评分标准(50分)
要求:考生自备舞蹈片段,种类不限,时间5分钟以内。
4.美术评分标准(50分)
要求:简笔画主题创作,现场抽取题目,在A4幅面上创作,时间15分钟以内,绘画工具由学校提供。
四、录取
第十四条 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由中考成绩的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40%构成。
第十五条 排序原则: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普通计划录取: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参加了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 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录取:教育扶贫专项计划考生在宁夏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后,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参加了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结果为合格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男生中考成绩照顾30分。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
1.录取过程在招生平台上进行,考生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同时也可以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录取通知书由考生自行在招生平台上下载打印。
3.新生入学须知将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
第五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名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助学金、学费减免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面向贫困家庭学生设有助学金: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费减免
前三年免学费,后两年宁夏户籍考生学费减免4200元/学年。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4667467。
第二十三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简章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微信公众号:“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zsjy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点;下午14:00---17:00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
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乘车路线:北京路与友爱街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601路公交车,到滨河新区“宁夏幼儿师范学校”站点下车即到。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