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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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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51-4772020,0951-4772022

官方网址:http://www.nxpec.edu.cn http://www.nxpec.edu.cn/zsjy/defau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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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49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高考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75年,校园坐落于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学校设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共9个专业,有三年制大专、两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个学制。学校秉承“爱和责任”的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幼儿园教师等各类人才3万余名。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3.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4.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

5.邮编:7500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学生(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专业介绍

早期教育(专业代码:570101)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早期教育事业、关爱婴幼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专业能力,能适应新时代早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能在各类早期教育机构及相关领域从事能够婴幼儿照护服务、早期教育及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婴幼儿教育指导、0-3岁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潜能开发、婴幼儿回应性照护、婴幼儿营养与喂养、婴幼儿动作发展与训练、婴幼儿认知发展与教育、婴幼儿游戏与指导、0-3岁亲子活动设计与指导、感觉统合教育、亲子园教育环境创设、托幼机构运营与管理等专业核心课程。

职业面向:面向早期教育中心、幼儿园、社区、家庭等婴幼儿教育与服务领域,从事亲子园教师、早期教育中心咨询师、早教家庭指导师、幼儿园(托班)教师以及需要婴幼儿教育背景的儿童传媒、教育咨询、玩具、食品、保健、娱乐等工作的早期教育师资。

就业岗位:早教机构教师、保育员、育婴师、早期教育指导师、幼儿园教师、课程顾问、教育行政管理、家庭教育指导师等。

职业证书:育婴师证、幼儿教师资格证、早期教育指导师证、保育员证、家庭教育指导师证、1+X幼儿照护和母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学前教育(专业代码:570102)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旨在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能适应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师德、宽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理论,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幼儿保育与教育能力、教学反思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

主要课程: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教师口语、音乐、美术、舞蹈、幼儿文学等课程。

职业面向:面向幼教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学前班)、儿童活动中心、儿童教育与培训机构、少年宫、社区幼教机构等与儿童服务和管理相关的教育机构从事幼儿保教、行政管理及研究工作。

就业岗位:幼儿园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托儿所管理员、 早期教育顾问等。

职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育婴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营养师资格证书。

小学教育(专业代码:570103)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国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师德修养,扎实的小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心理素质、创新意识和终身学习与发展能力,能在乡镇、农村小学及民办小学和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宁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教育人才。

主要课程: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数学研究、小学数学课程和教学、小学语文课程和教学、中国文学、小学班级管理、小学教育科学方法研究等。

职业面向:各级各类的公办、民办小学以及社会教育咨询与培训机构等。

就业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语文教师,社会教育咨询与培训机构教学及管理人员等。

职业证书: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代码:570106)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国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区内外小学对于英语教师的需求,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基础理论基础和较熟练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能够在乡村小学,民办小学和教育机构进行英语教学和管理等工作,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宁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教育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精读》《大学英语泛读》《英语语音》《英语视听说》《大英翻译与写作》《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英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等。

职业面向:面向为乡镇、农村的小学,经济发达地区的民办小学以及社会教育咨询与培训机构等。

就业岗位:小学英语教师、社会教育咨询机构教学及管理人员等。

职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

小学科学教育(专业代码:570107)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国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师德修养,扎实的小学科学教育基本理论、知识及技能,具备科学精神、科学探究意识与方法,熟悉小学科学教育教学规律,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反思能力,能在乡镇、农村小学及民办小学和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数学、科学课程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宁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教育人才。

主要课程: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数学研究、小学数学课程和教学、小学科学课程和教学、中国文学、小学班级管理、小学教育科学方法研究等。

职业面向:各级各类的公办、民办小学以及社会教育咨询与培训机构等。

就业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小学科学教师,社会教育咨询与培训机构教学及管理人员等。

职业证书: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

音乐教育(专业代码:570108)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立足宁夏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艺术培训机构等其他与音乐教育相关工作岗位的需求。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情操、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和育人能力,并具备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及琴法、声乐、舞蹈、乐理视唱、音乐教学法等方面的扎实音乐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与创新实践能力,能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岗位需求,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化、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舞蹈、中外音乐史与音乐欣赏、合唱指挥、和声基础、音乐教学法等

职业面向: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培训机构等。

就业岗位: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艺术培训机构教师、音乐助理等。

职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职业技能类证书。

 美术教育(专业代码:570109)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立足宁夏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艺术培训机构等其他与美术教育相关工作岗位的需求。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情操、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和育人能力,并具备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及绘画、设计、艺术理论、艺术鉴赏、美术教学法等方面的扎实美术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与创新实践能力,能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岗位需求,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培训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化、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写生基础、透视与解剖、色彩、中外美术史、美术教法、幼儿美术鉴赏与创作指导、美学基础与幼儿美学、数字绘画艺术、写字、民间工艺创作、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国画基础、国画写意、书法、篆刻、毕业创作方法等。

职业面向: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培训机构等。

就业岗位: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美术助理等。

职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职业技能类证书。

特殊教育(专业代码:570114)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国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新时代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具备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人文素养,适应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具有“四心”(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学有专长,能胜任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工作的全面发展型技术技能的高素质特殊教育人才。

主要课程:特殊教育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学校数学课程与教学、特殊学校语文课程与教学、特殊儿童言语沟通训练、孤独症儿童的教育、行为矫正原理与技术、特殊学校班级管理。

职业面向:面向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或康复机构,残联、社区家庭教育咨询指导部门及以特殊儿童为受众的相关机构主要从事特殊儿童教育及康复工作。

就业岗位: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教师、社区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及管理人员。

职业证书: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520802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基于新时代国家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事业人才的需求,立足宁夏,面向西北,以社会需求和岗位能力为核心,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师德修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岗位技能,具备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保障、健康看护、学习支持、家园共育以及托育机构日常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婴幼儿回应性照料、婴幼儿游戏活动实施、婴幼儿行为观察与记录、婴幼儿伤害预防与处理、婴幼儿常见病识别与预防、婴幼儿家园共育、托育机构管理实务等专业核心课程。

职业面向:面向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婴幼儿保育、卫生保健、机构管理等岗位(群)。

就业岗位:在托育机构、早教机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婴幼儿护理和保健机构、婴幼儿健康管理机构、儿童发展中心等从事发展引导、婴幼儿照护服务、婴幼儿早期开发与支持、健康管理、感觉统合训练、家庭教养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职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1+X”幼儿照护与母婴护理、育婴师、早期教育指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证。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学制

570101

早期教育

宁夏户籍:420元

非宁夏户籍:4620元

1200元

(4人间)

800元

(6人间)

3年

570102

学前教育

570103

小学教育

570106

小学英语教育

570107

小学科学教育

570114

特殊教育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620元

570108

音乐教育

宁夏户籍:1000元

非宁夏户籍:5200元

570109

美术教育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各生源省份招生计划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办学条件编制招生计划并报教育厅审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考生可在各省“填报志愿指南”中查阅。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2.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综合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一条 限制条件

1.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各专业外语类公共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2.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并且合格。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4.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按照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合格线,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省级艺术统考成绩排序。

3.普通类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名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信息公开

为了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新闻媒体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七章  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2. 面向贫困家庭学生设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校内助学金1000元/学年。

第十七条  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1.师范类专业宁夏户籍考生学费减免4200元/学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4667467。

第十九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 4772022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